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认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尚无国家标准且需要在认证认可行业内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用于规范认证认可行业的组织机构、人员相关活动,包括认证认可通用原则和要求、规范认可活动的标准、规范认证活动的标准、规范实验室活动的标准、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交互与共享活动的标准、规范认证认可行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活动的其他标准等。
二、申报单位及人员条件
(一)标准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标准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资源保障、研发条件以及工作制度和环境,能够保证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4年及以上与所申报标准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经历,熟悉业务流程及《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熟悉标准制修订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两个及以上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或有超期未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本次标准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二)申报方式:标准申报单位应登陆认证认可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rbtest.cnca.cn),填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并提交标准草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列明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申报范围,提交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面向“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适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三)《建议书》中应说明本单位针对申报项目已开展的准备工作、已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本单位标准制修订优势,并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标准制修订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四)本次申报工作要求上报标准草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及技术路线等(字数不限)。
(五)科研课题输出标准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填报的《建议书》中明确列出科研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并由本单位审核确认。
五、其他事项
申报联系人:王亚宁、李喜俊
联系电话:010-65994376、65994453
E-mail:wangyn@ccaa.org.cn
申报平台联系人:梁春健
联系电话:010-65009141转153
认监委秘书处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认秘函[2021]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