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与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监督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对公文撰写认识的重要性与权威性,促进公文写作与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公文写作的业务水平,培养更多优秀的管理人才;同时为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监督员更好地理解其职责和权限,运用过程方法对管理体系进行管控,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人员初始能力监督和持续能力的监控管理。现定于2022年11月29日-12月16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联合举办公文写作与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监督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 培训结束完成学习的学员,可获得4个证书,即:中检院电子版培训证书;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培训证书;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培训证书;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监督员培训证书。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培训师资
邀请授课专家:
(一)张春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二)李绍连: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教师,实验室认可评审员教师。
三、培训对象
(一)检验检测等机构工作人员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最高管理者
(三)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监督员及相关人员
(四)检验检测、生产研发、科研院所等机构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公文的写作与处理;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 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授权签字人要求》(RB/T046—2020)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对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监督员的要求;
(三)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监督员等关键人员岗位要求、职责与角色定位、权限和工作内容;
(四)授权签字人和监督员的任职条件、考核要求与控制要点;
(五)人员监督/人员能力监控的策划与实施;
(六)案例分析与关键问题解读。
五、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16日前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其中:
(一)2022年11月29日-30日首次播出期间学员可以在交流群里进行提问,培训助教将及时收集相关主要问题,并在交流群里集中进行解答。
(二)首次播出结束后至12月16日期间可以回看相关课程。
六、培训方式
(一)采取网络授课的形式
1.移动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的“中检云课”线上培训;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线上培训。
(二)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完成学习的学员可获得以下4份证书:
1.中检院电子版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学员可在3个工作日以后登录培训系统
(1)移动端:学员可在“中国药检”微信公众号→“中检云课”→“我的”→“我的证书”查看并下载本次培训证书。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我的”→“我的证书”查看并下载本次培训证书。
2.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培训证书;
3.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培训证书。
4.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监督员培训证书。
注: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的证书和相关内容的参考资料,由中检院于培训结束后邮寄。
七、报名程序
培训支持团队或个人方式报名。
(一)移动端:微信搜索“中国药检”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关注“中国药检”公众号,然后点击“中检云课”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二)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八、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1990元/人(包括培训师资费、证书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培训费缴纳方式
1.微信支付
学员在公众号内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确认订单页,选择微信支付方式,点击提交跳转至微信支付,完成后在“已报名”或“我的”—“我的已报名”可查看课程。微信支付培训费不产生任何手续费,培训报名确认以最终缴费时间为准。
2.单位支付
支持公对公汇款和个人汇款(柜台汇款和网银汇款等),请参训学员务必在12月11日前汇款到账,并于汇款时标注“公文监督员培训+参训人姓名”。单位支付需要上传单位支付凭证至中检云课平台,提交并经审核后,可在“已报名”或“我的”—“我的已报名”可查看课程。
收款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账号:020000150908920264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定门支行
开户行号:102100000152
(三)发票
本培训开具培训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省份快递无法按期邮寄到达或被退回,请各位学员尽量选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学员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认真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信息和发票邮寄收件地址,发票由中检院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并邮寄。学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相关信息。
1.移动端:学员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检云课” → “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董凤云 17301320976(同微信)座机:010-6207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