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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内审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2-06-14 来源:未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正确理解和把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核心要求,并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内部审核要求》(RB/T045—2020),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有效策划与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完善和改进管理体系。现定于2022年7月18日—7月31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联合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内审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的学员,可获得3个证书,即:中检院电子版培训证书;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书;实验室认可内审员证书。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培训师资

  邀请授课专家:

  黄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教师,实验室认可评审员教师。

  三、培训对象

  (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最高管理者;

  (二)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及相关人员;

  (三)检验检测、生产研发、科研院所等机构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条款解读;

  (二) 远程评审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关键过程要求的难点、疑点和重点解析;

  (四)新准则变化与管理体系转换建议;

  (五)内审员应具备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及职责;

  (六)内部审核的准备和策划,形成内审方案,输出内审计划;

  (七)审核证据及内部审核的方法和技巧;

  (八)不符合项整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

  (九)内审报告的编写规范;

  (十)内审结果输入管理评审,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区别与联系。

  五、培训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其中:

  (一)2022年7月18日—20日首次播出期间学员可以在交流群里进行提问,培训助教将及时收集相关主要问题,并在培训结束后统一在交流群里集中回复问题答案。

  (二)首次播出结束后至7月31日期间可以回看相关课程。

  六、培训方式

  (一)采取网络授课的形式

  1.移动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的“中检云课”线上培训;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线上培训。

  (二)培训证书

  培训考试合格学员可获得以下证书:

  1.中检院电子版培训证书,学员可在8月4日以后登录http://pxzs.nifdc.org.cn网址,中检院培训证书查询平台输入个人信息,获取中检院电子版培训证书。

  2.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书。

  3.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实验室认可内审员证书。

  注: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颁发的证书由中检院于培训结束后邮寄。

  七、报名程序

  培训支持团队或个人方式报名。

  (一)移动端:微信搜索“中国药检”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关注“中国药检”公众号,然后点击“中检云课”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二)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查看本次培训班信息并进行报名。

  八、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

  本次培训班培训费2000元/人(包括培训师资费、证书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培训费缴纳方式

  1.微信支付

  学员在公众号内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确认订单页,选择微信支付方式,点击提交跳转至微信支付,完成后在“已报名”或“我的”—“我的已报名”可查看课程。微信支付培训费不产生任何手续费,培训报名确认以最终缴费时间为准。

  2.单位支付

  支持公对公汇款和个人汇款(柜台汇款和网银汇款等),请参训学员务必在7月30日前汇款到账,并于汇款时标注“内审员培训+参训人姓名”。单位支付需要上传单位支付凭证至“中检云课”平台,提交并经审核后,审核完可在“已报名”或“我的”—“我的已报名”可查看。

  收款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账号:0200001509089202642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永定门分理处

  开户行号:102100000152

  (三)发票

  本培训开具培训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省份快递无法按期邮寄到达或被退回,请各位学员尽量选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学员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认真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信息和发票邮寄收件地址,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票)请自行下载,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中检院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并邮寄。学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看相关信息。

  1.移动端:学员可在中国药检公众号→“中检云课”“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2.电脑端:登录https://zjyk.nifdc.org.cn网址→“我的”→“我的发票”查看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董凤云手机:17301320976(同微信)

  (二)培训报名技术支持

  系统报名操作等相关问题咨询:韩老师173498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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