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两个办法”暨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指南培训班——呼和浩特站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先行试点实施告知承诺制度后,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又发布通知(国办发〔2020〕29号)于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正式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修正案》按照实施更加规范、要求更加明确、准入更加便捷和运行更加高效的原则,内容主要涉及告知承诺制度、实施范围、优化服务、固化疫情防控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变化。
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作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第一起草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教程》的组编单位,为帮助检验检测机构正确理解和更好地应对“两个办法”等政策的最新变化,远程评审的方法和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了解行政许可与告知承诺的关联性及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资质认定部门告知内容与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与义务、告知承诺流程与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违法违规风险、管理体系及其有效运行的核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基于风险的思维,有效利用机遇,防止发生非预期结果的风险。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定于7月7-9日在呼和浩特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两个办法”暨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指南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办法》要点讲解及其应对措施
1. 资质认定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要求;
2. 实施告知承诺的要求与应对;
3. 远程评审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4. 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机构体系运行的指引;
5. 不实、虚假数据和结果的辨别与控制;
6. 应对初次申请、换证、扩项、变更等评审新要求的要点。
第二部分:告知承诺制的核查程序和申请方法
1. 改革的要求、背景和行政许可与告知承诺的关联性及其法律法规要求等;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及实施要点;
4. 检验检测机构符合申请条件、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的核查;
5. 检验检测机构具有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的核查;
6. 检验检测机构告知承诺核查实施程序及方法;
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核查典型案例分析与疑难问题研讨。
二、培训对象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层人员暨最高管理者,技术/质量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2021年度培训福利
(一)增加新政解析
国实院所有政策标准类、人员类课程,授课内容均增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重要内容解析。
本培训课程属于政策标准类课程。
(二)线上培训福利
参加线上直播系统课培训的学员,同时享以下两项福利:
2021年度内可免费参加1期相同课程线下班学习。(交通食宿自理,线上班已收到教材和证书的学员,线下班不重复发放)
在国实在线提供的20门相关课程中任选1门,免费30天学习;可选课程每季度更新一次,具体课程名录见相关文件。
(三)线下培训福利
报名任一线下培训班,在国实在线提供的20门相关课程中任选1门,免费30天学习;可选课程每季度更新一次,具体课程名录见相关文件。
四、培训安排
线下培训:呼和浩特(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时间:2021年7月7-9日,6日报到。
线上培训:国实在线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每人收取1700元人民币(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老师
黄涛: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评审员师资。
七、培训证书
经培训符合要求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八、培训联系
1.培训联系:
邮件:760398597@qq.com
联系人:张会平 13693297845 (微信)
2.费用收取
(1)汇款缴费
请于报到日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号,并在培训签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会务人员。
账户名: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银行账号:11050161360000000648
行号:105100003023
(2)现场缴费:如无特殊情况请刷卡缴费。
特此通知。
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