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秘书处关于补充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主任评审员的通知
认秘函〔2024〕14号
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人员:
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质量,加强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于近期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主任评审员补充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员入库
(一)需求领域及人数
2024年拟补充化工环保、机械电子、公安司法以及新兴产业(含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评审员共计420名。其中化工环保170人,机械电子170人,公安司法40人,新兴产业(含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40人。
(二)评审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
2.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3.熟悉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补充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8.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属于上述需求领域且符合评审员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
2.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3.取得行业评审组推荐(各评审组推荐名额见附件1)。行业评审组应建立完善推荐工作程序,重点推荐50周岁以下的技术骨干(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担任过技术专家的优先;
4.参加网上测试;
5.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库管理,并予公布。
(四)报名及测试时间
报名人员于5月15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以下简称评审员系统)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导出《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经本单位盖章后上传,通过行业评审组推荐后,提交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评审员系统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测试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关领域技术评审要求、评审补充要求及专业要求等。
二、主任评审员入库
(一)主任评审员条件
1.作为评审员至少参加过6次及以上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其中至少2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评审;
2.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3.热爱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工作程序
1.推荐。优先推荐近年来在现场评审中担任过评审组长,或评审经历较多的评审员。各评审组推荐名额见附件3。各行业评审组应对评审员的敬业精神、技术能力、协调能力、廉洁守纪等方面综合考量后推荐。
2.审核面谈。认可检测司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面谈环节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考核未担任过评审组长的评审员。
(三)审核时间和要求
各行业评审组于4月30日前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附件4)和《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汇总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通过审核面谈的人员将确定为主任评审员,并予公布。
三、其他事项
评审员系统登录路径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的“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名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直接访问链接地址:https://psyexam.cnca.cn/)。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焉迪
网数中心 贺鹏艳
电 话:010-82262705;010-82262306
邮 箱:rkjcsggfwc@samr.gov.cn。
附件:
1.各行业评审组评审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
2.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 |
3.各行业评审组主任评审员名额分配表 |
4.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 |
5.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汇总表 |
2024年4月1日